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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
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749    更新时间:2011-9-2    

扬中委发〔20101

 

 

 

中共江苏省扬州中学委员会

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共扬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办法以及市教育局党委《关于教育系统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具体意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保障学校的健康、持续、稳步发展,现根据教育局党委的部署和市教育局党委与我校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对我校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任务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学校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学校领导干部目标考核管理范畴,在学校党委领导之下,依靠全体党员和


广大教职工的支持和参与,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更大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治校。立足教育,注重防范。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责任网络

1.学校党委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对党委和行政的其他成员负直接领导责任。

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和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责任内容

1.建立定期党员干部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市教育局党委关于教育系统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等结合起来,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认真进行党风廉政及党纪、政纪教育。

2.以正确行使权力为重点,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教育党员干部做道德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3.推进学校廉政文化建设,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引导全校党员以及教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利益诱惑和社会不正之风。

4.用改革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防范腐败的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制度,健全管理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5.健全学校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凡涉及学校发展重大决策,须在学校班子会上集体研究决策。

6.严格财经纪律,实行收支两条线。规范收费行为,做到学校明明白白收费,家长明明白白交费;规范报账审批程序,堵塞漏洞,合理开支

7.建立各种物资申购采买、入库保管制度,做到申购为教育教学所必需,采买品质优良、价格合理,入库手续齐全、清点无误,保管账目清楚,物账一致。重点防止物资采购中的暗箱操作行为。

8.规范学校公务接待工作,实行“三限一专”制度,即一限范围,二限标准,三限陪同人员,专门设立公务接待帐簿。

9.建立学校评优、评先、职称、奖励制度,切实做到政策公开、程序规范、结果公正,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0.按照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具体受理学校领导干部的报告。

五、责任考核

1.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议,并把检查评议结果在教代会公布。

2.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主要依据。

3. 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向市教育局党委报告。

六、责任追究

对于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组织权限和组织程序做出相应处理,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一览表

 

责任

领导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责任人

张发祥

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党委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学校干部的考察和培养。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党内监督条例》,组织开展新党章及“八荣八耻”等主题学习活动。负责干部队伍的管理与建设,学校工会、共青团、民主党派工作,负责树人学校董事会工作,离退休教师工作。负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校师资工作以及教师职称评审,人事调配等工作,规范人事工作,严格工作程序,严肃人事纪律。

党委办公室

工会

团委

章轶群

朱登庆

顾丹丹

 

对学校行政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负责学校教师的师德、师风的建设,对师德失范行为进行查处并追究纪律责任。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操作。严格财经纪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做好财务公开工作,对全校财务收支及经济行为进行内部审计。抓好学校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等。

校长办公室

 

 

赵浩岭

陈国林

 

赵达平

负责纪委成员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管理权限负责学校党员干部的廉政考核工作。负责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学校基建工程,教学装备、物资食品采购程序,完善招投标制度,严肃招投标纪律。抓好学校安全卫生等各项保障工作。

纪委

总务处

生建国

 

陆建军

对树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负责学校教师的师德、师风的建设,对师德失范行为进行查处并追究纪律责任。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操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做好财务公开工作,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协助做好对全校财务收支及经济行为进行内部审计。抓好学校公务接待和用车规定的落实等。

树人学校办公室

 

方钧鹤

负责学校教科研工作。检查各教研组的教研计划的落实情况、学校相关课题的开展情况,以及教师教学论文撰写情况,开展丰富多样的教学研究活动,提高全校教师的教科研能力。负责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和招生工作,规范教学秩序和教学用书、教辅资料的征订及使用,落实考评制度。规范高中录取的工作程序,坚持公正、公平原则,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严肃考风、考纪。

教务处

丁爱军

吴高扬

武垠根

朱如忠

负责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负责学校德育工作和班主任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开展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营造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和德育氛围。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以市教育局规定的“八不准”为要求,组织开展专题系列活动,努力提升班主任的师德修养和业务素质。负责工会工作,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和校务公开工作。

学工处

 

朱登庆

 

陈桂华

顾丹丹

徐勤红

 

 

 

                            中共江苏省扬州中学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

 

 

主题词:扬中  党风  廉政  责任制  意见

抄送:中共扬州市教育局委员会

中共江苏省扬州中学委员会       2010年3月2印发

                                       共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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