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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观念,好实践”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914 更新时间:2011-4-2 | ||||
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扬教科研[2011]9号
关于开展“新观念,好实践”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室、市直各学校: 为了更好地反映广大教师参与新课程改革的实践探索的成效,交流有关教学改革研究的成果和经验。为了迎接第八届“黄浦杯”长三角征文,提高广大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根据比赛进程和我市科研工作实际,特举办“新观念,好实践”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教科研人员、教育管理人员。 二、文稿要求: 1.围绕“新观念,好实践”的主题,反映自己把新课改理念转化为实践行为的过程和思考。其中“新观念”是指国家课程改革方案、课程标准、教学建议等文件中提出的教学理念;“好实践”是特指有多次实践基础的有一定研究深度的教学探索。 (1)提出明确的问题。具体说明自己在理解并实施新课程新教材时的所遇到的问题和困惑,简要介绍自己教学改革的设想和思路。 (2)展现实践的过程。用案例形式体现实践研究的过程,可以是同一主题的多轮实践反思(纵向发展),也可以把自己的做法与一般或以往的做法进行比较分析(新旧比较),或者是对同期几种不同的教改实践的描述和比较(横向比较)。在描述过程和效果的同时,注意呈现改进的依据,包括执教者的想法、学生的反应和其他教师的评论。 (3)阐明教改的事理。基于教学案例做适度的提炼,有针对性地提出自己落实新课改理念的实践体验和理性思考。 2.文体形式以叙事结合说理为主,可以有所侧重,但不要写成单纯的教育故事或思辨性论文。 3.参考材料:有关“新观念,好实践”的理论阐述及文本实例,可浏览“上海普教科研网”或查阅《上海教育科研》杂志2011年第3期有关文章。 三、文章篇幅一般以4000字左右为宜,并未在省市级以上报刊中公开发表。每篇稿件在文章末尾请注明:作者单位、作者姓名、联系手机、电子信箱、通讯地址和邮编。 四、征文时间:3月28日—6月10止。 五、本次征文只收纸质稿件,并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寄至:扬州市史可法路199号(225007)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夏老师收(信封上请注明“黄浦杯征文”字样)。 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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