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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的活力”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75 更新时间:2021-3-30 | ||||
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扬教院科研[2021]5号 关于开展“教育的活力”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室、市直各学校: 教育活力是教育研究的永恒主题,也是近年来教育改革的热点难点。教育活力可以表现为一种教育教学的新思维、新实践、新机制、新突破,一种主体性和能动性的释放。主体、视角、领域不同,增进教育活力的观念和实践可能就有所不同。可以围绕“教育的活力”主题,结合自身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经历,介绍自己对激发和增进教育活力的认识和实践。活力是机体或组织健康运行的表征和动力,为进一步探讨和总结激发教育活力的理念和经验,迎接第十八届“黄浦杯”长三角征文,探索相关成果写作方法,根据比赛进程和我市科研工作实际,特举办“教育的活力”专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教科研人员、教育管理人员。 二、主题内容 1.理论或观念的探讨。从理论渊源或观念生成的路径出发,基于当下的教育教学现状,探讨教育活力的理论进展与认识突破。 2.管理与评价。包括增进学校办学活力的政策机制研究、学校内部管理改革,对区域、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评价、增值评价和综合评价等。 3.课程与教学。包括课程的创新性建构、教学实践的再造与突破、课堂范式与流程重建、活动或实践的创新设计等。 4.教师专业发展。包括教师专业发展实践的创新,如对课例研究、共同体学习、读书会、名师工作室等载体的创造性运作,也包括对备课组、教研组、集中培训等机制的变革应用,教师区域、校际流动的经验等。 5.学生成长指导。包括班主任、学科教师、学校管理者在立德树人、五育融合过程中激发学生活力和自主成长的新实践或新案例。 三、撰写要求 文体不限,可可以是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叙事性案例、经验总结等各种表述形式。 四、注意事项 1.文章篇幅一般以5000字左右为宜,未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中公开发表。 2.稿件内容务必原创,引证规范,杜绝抄袭,必要的引用材料(包括网络文字)务必在参考文献中注明,不得抄袭。 来稿在文章题目下统一标注单位、作者、联系手机、Email(凡是未按照要求标注的稿件一律不得参评)。 五、征文时间:2020年3月22日—5月30止。 六、本次征文只收纸质稿件,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寄至扬州市史可法路199号(225007)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1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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