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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中学党员考核制度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11    更新时间:2011-9-2    

扬中委发(200811

 

 

 

江苏省扬州中学党员考核制度

 

为实现对学校全体党员进行目标管理,督促党支部开展工作,鼓励争先创优,根据《党章》和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1、作为预备党员转正的依据。

2、作为年末考核的依据。

3、作为年末评比先进的依据。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学校全体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三、考核内容

1、参加政治学习情况。

2、参加支部生活及态度情况。

3、起模范带头作用情况。

4、与党组织的联系、思想汇报情况。

5、过组织生活及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情况。

  四、考核办法:

  1、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党支部主要负责考核。

  2、党支部有意分配工作任务或让其处理工作中的某种带倾向的


问题或事件。

  3、广泛听取党外教职工意见。

  4、党支部大会公开评议和自评。

  5、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总结汇报思想、工作

    6、学校党委审核批准。

五、考核等次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八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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