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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中学党员考核制度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79 更新时间:2011-9-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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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委发(2008)11号 江苏省扬州中学党员考核制度 为实现对学校全体党员进行目标管理,督促党支部开展工作,鼓励争先创优,根据《党章》和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1、作为预备党员转正的依据。 2、作为年末考核的依据。 3、作为年末评比先进的依据。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学校全体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三、考核内容 1、参加政治学习情况。 2、参加支部生活及态度情况。 3、起模范带头作用情况。 4、与党组织的联系、思想汇报情况。 5、过组织生活及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情况。 四、考核办法: 1、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党支部主要负责考核。 2、党支部有意分配工作任务或让其处理工作中的某种带倾向的 问题或事件。 3、广泛听取党外教职工意见。 4、党支部大会公开评议和自评。 5、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总结汇报思想、工作 6、学校党委审核批准。 五、考核等次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八年九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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