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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立扬州市“十四五”教育科学规划省市课题和省教研课题咨询专家库的通知           ★★★
关于建立扬州市“十四五”教育科学规划省市课题和省教研课题咨询专家库的通知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08    更新时间:2022-3-8

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扬教院科研[2022]4

                                                

关于建立扬州市“十四五”教育科学规划省市课题

和省教研课题咨询专家库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教科室、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省教研课题的指导和引领作用,根据《扬州市“十四五”教育科研发展规划》和《扬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管理规程》,拟建立扬州市课题指导专家库,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专家入选对象:

1.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行政管理人员;

2.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人员。

  二、指导专家入选条件:

    1.长期(五年以上)从事教育科学研究或教育科研管理,关注教育改革,热心教科研事业,师德规范,具有一定的教科研指导力,有一定的理论成果;

    2.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或省教研)及以上级别课题主持人,主持省基础教育改革前瞻性项目,并已结项;

     3.近三年做教研或科研专题(不同主题)讲座3次以上;

    4.“十三五”期间指导青年教师人数不少于2人,且被指导者专业发展优异。

    5.入选教师职称一般是正高级教师[或省市特级教师(市特级级班主任)、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市级中青年专家]。博士或科研成果特别优秀(主持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或教学成果奖)的教师除外。

三、申报办法

   1.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填写《扬州市教育科研专家申报表》并将相关的佐证材料按顺序附后装订成一册逐级上报,截止日期是325日;

   2.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室负责对本区域的申报人员的资质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标准的人员申报表于330日前报送至市教科所。

  四、管理办法:

  1.接受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的聘请,受各课题单位邀请参与课题咨询或检查工作;

  2.入选的专家在工作期间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工作程序;

  3.专家聘期为4年(2022-2025);

  4.各位申报人务必将《申报表》的电子版统一发送至:yzsjks@sohu.com,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87629513

 

 

附:扬州市教育教科研专家申报表

 

 

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238

 

原文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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