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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85 更新时间:2021-7-22 | ||||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按通知要求做好评选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成果由完成单位或个人自愿申报,各地各校根据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基础教育类各县(市、区)教(体)育局不少于10项,各功能区不少于2项,市直各中学(包括特殊教育)不少于1项;职业教育类各县(市、区)教(体)育局不少于3项(广陵区教体局除外),市直职业类学校不少于2项。 2.申报要求和条件及材料填报详见附件。 3.各单位于9月1日前根据文件要求报送至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夏心军,电话:87629513,Email:yzsjks@126.com. 4.市教育局根据省厅规定的申报名额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并上报材料。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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