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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3年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领军计划”的实施方案         ★★★
关于2013年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领军计划”的实施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157    更新时间:2012-10-30

江苏省扬州中学关于2013年清华大学自主选拔

新百年领军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过更好地实施清华大学自主选拔 “新百年领军计划”,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荐对象
    我校在籍的高三应届毕业生1名。

二、推荐条件
    1、“正直向上”,“人格健全”,素质全面,具有良好发展潜能;

2、“热于求知”, “自治自动”,勤于钻研,学科成绩突出;

3、志向远大,追求卓越,社会责任感强,师生认可度高。
三、实施程序
    1、成立相关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校领导、高三年级班主任代表、任课教师代表、学生会代表等),面向高三年级公开宣传推荐政策并接受报名;

2、申请者向工作小组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并提交反映自己综合素质优秀、学科特长突出以及其他证明自身特点和优势的相关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111下午5:00
    3
、申请学生高中期间的导师或班主任对申请学生提出推荐意见;
    4
、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评审,通过无记名投票选出答辩候选人(不超过10人)。评审依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学业发展比较优秀是评审基础。二是综合素质发展方面加分排序,考虑一些主要方面,例如,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竞赛省级一等奖、大型活动表现等;
    5
、由校长牵头,工作小组组织入选的候选人进行答辩;并确定推荐五名学生供清华大学挑选,名单在学校公示;
    6
、清华大学招生教师考察后确定一人,校长提出推荐意见并实名签署,在学校公示一周;
    7
、上报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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