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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中学推荐2013年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候选人的函 | ||||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051 更新时间:2012-10-30 | ||||
关于邀请中学推荐2013年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候选人的函 扬州中学: 作为清华大学新百年人才选拔与人才培养的重要探索,清华大学自2012年起开始实施“新百年领军计划”。在贵校的大力支持下,“领军计划”实施一年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清华大学2013年的“领军计划”推荐、选拔工作即将开始,在此我们诚邀贵校为我校推荐优秀学生作为“领军计划”候选人。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1、招生对象 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学业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前1%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优先。 2、申请方式 采用中学推荐的方式报名(推荐名额及报名办法见后文说明)。 3、实施流程与时间安排 2012年10月29日—11月4日 请贵校进行学生学业成绩排名;根据我校“新百年领军计划”实施办法制定本校推荐学生的选拔标准、申请办法、遴选流程,并在校园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 2012年11月5日—11月18日 清华大学招生教师前往中学按推荐名额1∶5比例重点考察学生;请贵校按公示的标准和流程进行推荐人选的选择,并将选拔结果在校园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各方面监督。 2012年11月19日—11月27日 最终获得中学推荐的学生完成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请贵校将被推荐学生的“报名表”、“2份推荐信”、“2013年清华大学 ‘新百年领军计划’推荐汇总表”、中学实施情况反馈表及其他说明材料集齐,一并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建议使用快递方式)。 2012年12月7日 经清华大学专家组审核,通过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 2012年12月下旬 参加清华大学组织的综合面试 4、优惠政策 清华大学将对学生开展综合评价,从学生的学业成绩、高中阶段的综合表现、参加清华大学综合面试成绩等几方面进行“领军计划”候选人的认定。认定的学生将享受高考总分最高降60分录取以及至多30分选专业的优惠政策(选专业的优惠政策只有当学生高考分数达到清华大学在本省录取分数线时有效)。 5、后续培养 清华大学将在后续培养阶段重点关注通过本计划入学的学生,匹配多样化的教育资源,重点锻炼团队协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本土情环的高素质人才。具体措施如下: ⑴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学生骨干培养项目,具体内容包括暑期赴东、西部省份和港澳台地区考察、选修单独开设的领导力课程等。 ⑵优先推荐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换学习。 ⑶通过双向选择,为每位学生配备“双导师”,即一名所在院系专业老师辅导课程学习,一名所在院系毕业的成功校友指导个人发展。 ⑷优先推荐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社团组织和公益志愿等活动及锻炼。 ⑸提前入校接受培训。接受思想教育,感受清华大学,熟悉校园环境,做好在大学班集体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准备。 6、其他说明 ⑴“领军计划”是清华大学自主选择中的特殊部分,与普通自主选拔和保送生选拔不存在报名资格冲突: ⑵“领军计划”认定的学生必须参加高考并选择清华大学为第一学校志愿;同时不得再参加其他高校的保送生、自主招生认定,也不得选择境外高校就读; ⑶在公示和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中学或学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相关学生的报名资格及相应中学当年参与清华大学其它各类招生的推荐资格。 7、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70334 62782051 传真:010—62782061(自动)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100084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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