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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中学“教科研奖”评比细则 | ||||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74 更新时间:2011-12-20 | ||||
江苏省扬州中学“教科研奖”评比细则 (2011年修订稿) 1、“教科研奖”评选范畴主要包括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含教学设计、课件),正式出版的专著,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论文评比中的获奖论文、教学设计(课件)。 2、学科教学竞赛(教师的公开教学获奖、学生的竞赛辅导)单独评奖,不纳入“教科研奖”评选范围。 3、评选按年度进行,上一年度12月份的教研成果,未参加上一年度的教科研评选的,归入本年度计算。 4、计算方法: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师陶杯”“五四杯”论文大赛一等奖、专著,每单位1.5分;省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师陶杯”“五四杯”论文大赛二等奖、省教育学会一等奖、正式出版的教学用书的主编或编写5万字以上的,每单位1分;市级刊物正式发表的论文、“师陶杯”“五四杯”论文大赛三等奖、省教育学会二三等奖、市论文大赛一等奖、参加编写教学指导用书2至4万字的,每单位0.5分。累计总分,由高到低,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 5、同一篇文章为合写的,折半计算;同一篇文章发表在不同刊物或既发表又获奖的,不重复计算。教辅类、习题类以及没有正式发表的或提交的材料没有注明具体发表刊物、评比单位的,一律不计入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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