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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届扬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方案         ★★★
第三十一届扬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54    更新时间:2019-10-10

 

第三十一届扬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苏教基函[2019]8号)及省科协相关规定,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扬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扬州市教育局

承办:扬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名师工作室

二、申报项目及要求

(一)青少年竞赛项目

1.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中小学(含中等职校)在校学生均可参赛,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今年71日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作品,每名学生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1件该项目作品,包括集体作品;

2.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竞赛:中小学(含中等职校)、校外教育机构等以集体名义申报;

3.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竞赛:中小学、幼儿园,且当年71日之前年龄在5-14周岁的少年儿童均可参赛,每名学生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1件该项目作品;

4.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含科技教育制作、科技教育方案,中小学(含中等职校)及幼儿园科技教师,教育科学研究所(室)、校外科技教育机构的专(兼)职科技教育工作者均可参赛,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1件本项目作品。

三、市级申报

(一)作品数量限制

严格限定作品申报数量,超过数量上限者,概不受理,各校(机构)申报数量限制如下:

1.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每组别8件(扬州中学、树人学校九龙湖校区、树人学校南门街校区可放宽至20件,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可放宽至12件);

2.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每组别3件;

3.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每组别10件;

4.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科技教育制作、科技教育方案,共4件。

(二)材料与作品实物报送

1.电子材料:按项目类别分类存放,每件作品一个文件夹,以“单位名称+申报者姓名”命名;按《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相关规定整理材料,可另附项目研究相关材料、影像资料等;科幻画作品文件夹仅含作品照片、申报书;各参赛单位务必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未填写者概不受理。

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相关规定进行整理、装订,盖章有效每件作品(科幻画除外)申报书单独装订,所有材料装入档案袋,申报书第一页复印后张贴在档案袋正面;科幻画采用4K纸型,申报书张贴于作品反面正中间。

3.作品实物:科幻画作品必须报送实物;其它类别作品以照片、详细解说视频为主,尽量不报送作品实物;报送的作品实物(科幻画除外)需贴标签,注明作品名称、申报单位、申报者姓名

、省级申报

经市级评审后,优秀作品推荐参加省级大赛,申报按省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五、其它事项

1.本届大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组织单位奖,优秀科技辅导员奖及优秀组织工作者奖若干名;

2.本通知未明确事项,按省通知、省大赛规则执行;

申报表下载(点击下载

注:本次比赛时间较紧,赛制决定只接受单位报名,需要统一盖章,流程较繁琐。需要提交的中学生申报表,论文,查新报告,研究日志,研究照片电子版和纸质版于1015日前交到谢晓石老师处。(每天大课间<周三除外>送至通用技术办公室<实验楼五楼最东边>  有实物作品的同学也需要一并提交。

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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