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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届扬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方案 | ||||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54 更新时间:2019-10-10 | ||||
第三十一届扬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苏教基函[2019]8号)及省科协相关规定,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扬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扬州市教育局 承办:扬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名师工作室 二、申报项目及要求 (一)青少年竞赛项目 1.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中小学(含中等职校)在校学生均可参赛,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今年7月1日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作品,每名学生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1件该项目作品,包括集体作品; 2.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竞赛:中小学(含中等职校)、校外教育机构等以集体名义申报; 3.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竞赛:中小学、幼儿园,且当年7月1日之前年龄在5-14周岁的少年儿童均可参赛,每名学生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1件该项目作品; 4.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含科技教育制作、科技教育方案,中小学(含中等职校)及幼儿园科技教师,教育科学研究所(室)、校外科技教育机构的专(兼)职科技教育工作者均可参赛,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1件本项目作品。 三、市级申报 (一)作品数量限制 严格限定作品申报数量,超过数量上限者,概不受理,各校(机构)申报数量限制如下: 1.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每组别8件(扬州中学、树人学校九龙湖校区、树人学校南门街校区可放宽至20件,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可放宽至12件); 2.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每组别3件; 3.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每组别10件; 4.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科技教育制作、科技教育方案,共4件。 (二)材料与作品实物报送 1.电子材料:按项目类别分类存放,每件作品一个文件夹,以“单位名称+申报者姓名”命名;按《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相关规定整理材料,可另附项目研究相关材料、影像资料等;科幻画作品文件夹仅含作品照片、申报书;各参赛单位务必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未填写者概不受理。 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相关规定进行整理、装订,盖章有效;每件作品(科幻画除外)申报书单独装订,所有材料装入档案袋,申报书第一页复印后张贴在档案袋正面;科幻画采用4K纸型,申报书张贴于作品反面正中间。 3.作品实物:科幻画作品必须报送实物;其它类别作品以照片、详细解说视频为主,尽量不报送作品实物;报送的作品实物(科幻画除外)需贴标签,注明作品名称、申报单位、申报者姓名 四、省级申报 经市级评审后,优秀作品推荐参加省级大赛,申报按省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五、其它事项 1.本届大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组织单位奖,优秀科技辅导员奖及优秀组织工作者奖若干名; 2.本通知未明确事项,按省通知、省大赛规则执行; 申报表下载(点击下载) 注:本次比赛时间较紧,赛制决定只接受单位报名,需要统一盖章,流程较繁琐。需要提交的中学生申报表,论文,查新报告,研究日志,研究照片电子版和纸质版于 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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