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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中学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         ★★★
扬州中学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960    更新时间:2018-11-12

 

  为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加强法制教育,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整治,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此预防及处理制度。

  一、加强预防,防患与未然

  1、加强校园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至晚自习前、晚自习后)、重要场所(操场、食堂、校园超市、宿舍楼、教学楼)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 

  2、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巡视;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考核,将巡视的频率和发现、制止突发问题纳入考核和奖惩。 

  3、在部分重要场所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 

  4、加强值班人员的管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学工处。

  5、督促宿管人员加强宿舍管理和巡视,提高巡视频率;同时要求监控室值班人员认真负责,通过校园监控发现校园内的学生打斗及欺凌事件,要求加强与宿管、巡逻保安、行政值班人员的联系和沟通。 

  6、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

  7、向学生公布学校 “校园欺凌”救助电话: 0514-87361267、051487361376。

  8、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校行政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全员育人职责和要求。 

  9、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二、及时处理,教育惩戒。 

  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学生发展处应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学校或受欺凌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江苏省扬州中学 
2016年06月20日 

 

扬州中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严济良校长(负总责) 

副组长:朱如忠、唐炜副校长

(统筹组织协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主要成员:周 杰 工会副主席兼办公室副主任

     陈桂华  学工处主任

(负责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相关制度、应急处置预案、处理等工作) 

     沈 彤   团委副书记

     谢 晖   心理咨询中心教师

(负责学生心理疏导师资保障落实等工作) 

     徐叶飞   扬州中学法制副校长  汶河派出所民警

     王辉林   学工处副主任

     周 春   学工处副主任

     佘 勇   学校安全工作人员

(负责校园欺凌救助设施、设备建设——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周广桂   扬州中学法制副校长  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各班主任(协助开展学生防欺凌专题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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