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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2016年度教育科研成果优秀奖的通知         ★★★
关于评选2016年度教育科研成果优秀奖的通知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013    更新时间:2017-1-21

 

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扬教院科研[2017]1

         


         

                          

关于评选2016年度教育科研成果优秀奖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室、市直各学校:

为了进一步强化科研兴教,有效转化教育科研成果,提升全市教育科研质态,表彰在2016年度(从2016年元月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教育科研成果突出的教师和教科研工作者。经研究,决定评选“2016年度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及管理人员;

2、各级教研科研单位的教研员、科研员及教育行政部门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在2016年度考评等第在“合格”以上,模范执行职业道德标准。

2、“十二五”(2011年)以来主持市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或教研)课题。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A2016年度在省级以上正规报刊发表论文两篇以上者(3000字以上);

B2016年度撰写专著一部以上者(时间以专著的版权页为准);

C2016年度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系统征文中获得一等奖者(两次以上)。

四、    申报办法:

1.本次申报没有地区名额限制,择优选拔。各位申报人必须提供相关原件核实,并将申报表和复印件装订成一册

2.教师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凡符合标准的老师从扬州教育网“教育科研”栏下载表格填写,并发电子稿至:yzsjks@126.com

3.各学校根据标准要主动关心科研成果丰硕的教师申报工作,并于31日将材料上报各县(市、区)教科室(原件必须现场交验),市直单位直接报送市教科院教科所。

4.各县(市、区)教科(研)室于35日前将材料一并上报市教科院。

五、评奖办法:

1.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将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认真评审,根据结果发文公布。

2.奖励名额:

A、申报人员100名以上: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5名;

B、申报人员在70名以上:一等奖6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18名;

C、申报人员在70名以下:一等奖5%;二等奖15%;三等奖20%

3.奖励办法:

A、授予证书;

B、奖金: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

五、    申报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87629513

 

 

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614

   

2016年度教育科研成果奖评分标准

类 别

 

分值(每篇)

     

核心

期刊

 

《新华文摘》转载

15

1.各类习题类文章不参与评选;

2.论文发表必须是正规公开发行的期刊(《扬州教育》0.5/篇);

3.复印件必须提供封面和目录(无封面和目录者无得分);

4.核心期刊的标准以北京大学2014版目录为标准;

5.此项加分不封顶,直接进行累加;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CSSCI来源期刊

12

人大复印资料

10

6000字以上

10

6

4000字以上

6

4

3000字以上

5

3

2000字以上

2

1

1000字以上

-

-

1000字以下

-

-

 

 

一等

二等

三等

1.每位教师最多只能提供三篇获奖论文参评;

2.“论文获奖”分值主要指由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科研部门主办的征文获奖;学会系统的获奖分值折半计算(二级学会不算)。

 

国家级

3

2

1

 

2

1

0.5

 

1

0.5

-

 

一等

二等

三等

1.课题获奖参评人仅限课题主持人;

2. 此项仅限规划类和教研类课题;

3. 此项不封顶。

 

6

4

2

 

2

学术

著作

10/

1.公开出版,15万字以上,独立完成,有体系;

2.此项不封顶。

说明

1.本次评奖实行加分计算法进行统计;

2.本次评奖结果以得分高低为序,不分学科和学段差异。

 

附件:《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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