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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中学文明组室评比奖励方案(试行) | |||||||||||||||||||||||||||||||||||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098 更新时间:2016-11-22 | |||||||||||||||||||||||||||||||||||
江苏省扬州中学文明组室评比奖励方案(试行) 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创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办公环境,形成敬业爱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提升教职工的形象,巩固文明校园成果,特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 评比要求(参照标准):
二、组织机构和评比方法: 1.学校成立评比小组,负责组织检查、监督评比工作。小组由各年级分工干部、各科室负责人、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组成。由学校工会负责文明组室评比的日常工作。 2.评比方法:每月检查两次。随机抽查一次,月底集中检查一次。 3.设一票否决制。学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文明组室: (1)侮辱、殴打学生,严重体罚或变相体罚,或上课时把学生赶出教室的。 (2)组室成员出现无故旷工情况及其它严重违反学校劳动纪律的。 (3)因工作失职导致严重事故发生,或参加违法违纪活动被有关部门查实的。 4.设加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月加分: (1)组室被评为各级先进称号的:国家级20分,省级10分,市级5分。 (2)组室集体进行公益活动对社会产生良好影响的,加5分。 (3)组室成员在文明创建活动中有突出事迹。组室管理有创新工作方法,效果好。加5—10分。 三、奖励办法: 每学期评定一次。以各组室学期内每月得分相加之总分,设一、二、三等奖进行奖励。。 注:行政各科室属检查范围,但不参加评奖。 江苏省扬州中学工会 201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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