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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中学关于北京大学2013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实施方案         ★★★
扬州中学关于北京大学2013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实施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444    更新时间:2012-11-6

 

为过更好地实施北京大学2013“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荐对象
    我校在籍的高三应届毕业生1名。

二、推荐条件
    1、“正直向上”,“人格健全”,素质全面,具有良好发展潜能;

2、“热于求知”, “自治自动”,勤于钻研,学科成绩突出;

3、志向远大,追求卓越,社会责任感强,师生认可度高。
三、实施程序
    1、成立相关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校领导、高三年级班主任代表、任课教师代表、学生会代表等),面向高三年级公开宣传推荐政策并接受报名;

2、申请者向工作小组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并提交反映自己综合素质优秀、学科特长突出以及其他证明自身特点和优势的相关材料;
    3
、申请学生高中期间的导师或班主任对申请学生提出推荐意见;
    4
、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评审,通过无记名投票选出答辩候选人(不超过5人)。评审依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学业发展比较优秀是评审基础。二是综合素质发展方面加分排序,考虑一些主要方面,例如,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竞赛省级一等奖、大型活动表现等;
    5
、由校长牵头,工作小组组织入选的候选人进行答辩后确定一人;校长提出推荐意见并实名签署,在学校公示一周;
    6
、上报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下载《北京大学2013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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