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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材料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405  更新时间:2011-8-2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材料

  

新《规范》共六条,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知法守法,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教师应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

  ●“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亲其师,信其道。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教师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做学生的榜样,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要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

  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问答

01.教师职业道德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

答:教师职业道德是道德的一个特殊领域,它与道德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就它们的联系而言,教师职业道德是社会公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道德在教师职业领域中的特殊表现。道德作为社会共同生活中最基本、最普遍的善恶标准和观念,是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价值来源。在教师职业道德的发展中,道德总是为各种师德规范的确立提供合理性论证,提供有力的依据,教师职业道德价值思想根植于道德基础之中,总是与道德相一致的。总之,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就它们的区别而言,道德是社会公共生活中最一般。最普遍善恶标准和观念,而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职业活动中特有善恶标准和观念;二者产生的时间和发展有所不同,道德先于教师职业道德产生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萌芽和产生,而教师职业道德则是人类社会脑体分工之后才开始萌芽产生的。就它们的发展而言,道德是随着社会整体的发展而发展的,而教师职业道德,虽然也是随社会发展而发展,但更重要的、具体的还是在教师职业领域中形成和发展的,是与教师职业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二者适用的范围有所不同,道德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对社会生产生活各个方面都具有一般的指导价值和一定的善恶评价意义。而教师职业道德的适用范围虽然也能对社会其他方面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其总体上是适应教师职业的需要而产生的,它在社会中的存在,主要是对教师在教育活动中的行为进行调节,给予善恶的议价。

02.为什么说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有利于提高教师素质?

答:(1) 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在诸素质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重要作用。

(2) 强化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最具体、最现实的方式和手段。

(3) 教师职业的根本职责是教书育人。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是提高教师科学文化素质和能力素质所必须。

(4) 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不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而是靠教师自身的不断努力。

(5)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教育过程中和教育管理中,作为教师行为的评价之一,约束着教师的有关活动,履行教师职业道德义务,必然会促进教师素质的不断提高。

03.为什么说教书育人是我国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其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教书育人就是指传授知识,培养人才。教书育人反映了教师这一行业的本质特征,指出了教师这一行业与其他行业不同的根本所在,它昭告人们,教师这一行业是教书育人的行业。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只要为师从教,就有这个职责,不认真履行这一职责,或不履行这一职责,就不是一个称职的教师或根本就不配做一个教师。可见,教书育人作为教师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原则,是由教师职业的本质特征和职责所决定的。

同时,教书育人也是古今中外许多典籍著述和先哲大师一直强调的。要搞好教书育人,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教书育人的关系。

(2) 正确理解育人之含义,树立全面的育人意识。

(3) 多方面努力,更好实现教书育人。

04.教师应如何坚持和维护教育法律和法规?

答:首先,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我国当代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作为一个教师应当依法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依法执教的责任意识,知道不履行或违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应承担什么责任。

其次,要从法律的角度来认识和理解我们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把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提到法律的高度来认识。

再次,作为一名教师,坚持和维护教育法律法规,还要把坚持正确的职业行为方向与依法执教结合起来,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最后,依法执教还应该体现在依据法律来维护和保护教育对象的合法权益上。

05.试分析爱岗敬业所具有的精神境界,怎样评价你自己在爱岗敬业方面的道德境界?

答:我们可以从教师个人对待自己职业的情感和态度的倾向性角度,将现实生活中教师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境界大体划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也是最低层次--厌教;第二个层次是功利;第三个层次是热爱;第四个层次是乐教。

以上四种境界,第一种是我们应当唾弃和否定的,第二种是我们承认其合理性的同时应当自觉超越的,第三种是我们应当大力肯定和倡导的,第四种是我们应当向往和追求的。

评价自己()

06.教育爱及其内涵的思想特征

答:教育爱是指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高尚的道德境界、敬业精神和富有人道性的教育艺术。其内涵不仅指教师对学生的关心爱护,而且包括教师用爱的情感和言行来感化学生,陶冶学生,引导学生,教育学生以及各种具有教育性的爱的方式。因为教育主要的是通过教师的执教行为表现出来的,所以有人也把教育爱称之为教师爱。

教育爱内涵的思想要求有许多方面,除了教师应以爱的态度、情感和行为来尊重信任学生,关心爱护学生,感化陶冶学生,引导教育学生外,主要还有以下几点:

(1)教育爱的广泛性。(2)教育爱的引导性。(3)教育爱的理智性和纯洁性。(4)爱与严相结合。

07.是否可以将严谨治学的教育意义理解为确立严谨治学这一师德规范的根据之一?为什么?

答:(答案可结合简答题的第15题的答案内容来回答)

08.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谈教师之间应怎样团结协作,有哪些经验教训?

答:(1)关心教师集体,维护集体荣誉。(2)克服文人相轻,相互学习配合。(3)尊重同志,相互学习,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结合实践谈经验教训,略)

09.应注意从哪些方面指导家庭教育?

答:第一,指导家长建立新型的民主、平等的父母子女关系。

第二,指导家长建立开放的家庭教育模式。

第三,指导家长形成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

第四,指导家长理智而科学地教育独生子女。

10.如何理解教育公正?你认为怎样才能保持教育公正?

答:(1)教育公正既是当代世界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和目标,也是对教师一种重要的道德要求。

作为一种道德要求,除了指社会应使每个人公平地受到教育外,指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处理各种关系要符合公认的道德准则,公平合理地对待和评价学生及全体合作者。

坚持教育公正不仅有其实现公正化教育目的要求,也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所必需。

教师之公正,是其立身立教之根也,是为学生所敬、所信、所效之根也。

(2)何以抵制不良风气,保持公正?一是应明确是非标准,增强辨别能力。二是敢于抵制不良风气,恪守公正立场。三是自觉培养公正之品行。

11.教师应有的师表风范包括哪些主要方面?

答:(1) 内在思想情操的高尚性。①高尚的操守。②高尚的道德素质。

(2) 外在言行举止的文明性。①遵纪守法。②语言文明。③仪表文明。

(3) 个性品质的健康性。①广泛的兴趣。②坚强的意志。③开朗的性格。④平静的心境。⑤健康的情绪。

(4) 职业工作的纯熟性和进取性。

12.联系实际说明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意义

答:(1)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是教师道德人格不断完善的需要。①教师良好的道德人格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可能自发地形成,而是在后天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对于教师来说,在其自身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发展中,具有决定意义。

(2) 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是做好教育工作的需要。一个合格的教师,不仅应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懂得教育的规律,具有教学和教育的各种能力,而且必须有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这样才能在职业劳动中,不断提高对教师道德的认识,规范自身的教师道德行为,以培养出崇高的思想情操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才能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自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有所作为,有所前进,完成时代赋予教师的教育任务。

人民教师肩负教育和培养社会主义一代新人的崇高使命,为了培养好青年一代,应重视职业道德修养,教师应当把自己修养成为一个值得推崇的模范。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年版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师德“八不准”规定

 

 

一、不准从事有偿家教;

二、不准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

三、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指责、训斥家长;

四、不准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它商品;

五、不准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的礼金或其它财物;

六、不准旷教或擅离教育教学岗位;

七、不准在课堂上拨打或接听手机等通讯工具;

八、不准酒后进入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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