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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党委学习贯彻《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 | ||||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87 更新时间:2022-4-19 | ||||
2021年11月2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简称《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要在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 为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4月18日上午,我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四月集中学习会,专题学习《意见》精神,并对学习贯彻《意见》精神进行总体部署。会议由校党委陆建军书记主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认真参加了学习研讨。 会上,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唐炜首先做领学发言,他深度解读了《意见》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的通知要求,强调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每位理论中心组成员都应在“提高政治站位、准确领会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上自觉成为表率。 领学发言后,围绕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各位理论中心组成员逐一畅谈了自己的认识体会。大家共同表示: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证。学校领导干部应当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陆建军书记在主持学习会时,就“怎样理解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做了全面的分析阐述,同时充分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代表学校党委围绕当前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做了工作部署,要求要重点从“广泛政策宣传”、“切实增强自觉”、“加强组织建设”、“培养教师队伍”、“重视意识形态”、“加强德育工作”、“创新党建融合”等七方面,从严从实推进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真正在行动上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任务,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 根据部署,校党委将把《意见》的学习纳入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员学习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组织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和各支部书记、副书记对《意见》精神进行专题学习,同时积极运用各种载体,面向全体党员广泛开展宣传解读,切实做到支部全面覆盖、党员人人知晓。在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基础上,校党委要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完善学校议事规则、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等制度,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抓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学习会结束前,陆书记还对近期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个人自学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具体布置。(组织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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