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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党委审议通过《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和《扬州中学章程》(修订稿)           ★★★
校党委审议通过《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和《扬州中学章程》(修订稿)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29    更新时间:2021-12-7

 

  12月6日上午,我校党委召开领导班子调整后的第一次党委会,集体审议新制订的《江苏省扬州中学党委议事决策实施细则》和新修订的《江苏省扬州中学章程》。

  会议由校党委书记陆建军主持。为使新制订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更具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会前校党委多次征询、充分吸纳了党委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会上,陆书记带领大家逐字逐句对文稿进行了认真审议,班子成员一致同意通过该实施细则。

  党委会审议《江苏省扬州中学章程》(修订稿)时,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薛义荣做了详细的修订说明,对修订稿中的每一处修改之处阐述了修订原由。班子成员围绕修订稿进行了充分讨论,对个别需进一步完善的条款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讨论结束后,班子成员一致同意通过《章程》(修订稿),报送市教育局审议后实施。

  党委会上,陆建军书记还组织大家对学校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方案进行了讨论,班子成员一致表示赞成学校党委制订的分工调整方案,坚决服从工作分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推动学校事业高位健康发展尽心尽力、多做贡献。

  总结会议时,陆书记代表学校党委对新的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希望大家“坚决做到忠诚”、“坚决做到干净”、“坚决做到担当”、“坚决做到务实”、“坚决做到团结”,戮力同心,不懈奋斗,努力开创学校工作新局面、呈现扬中发展新气象。(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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